教务处是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一个行政职能部门,其职责如下: |
1) 执行学校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,负责本部门质量目标的制定和实施。 |
2) 负责理论教学所需教学设备、设施和图书资料计划的提报、配置、管理和维护。 |
3) 负责学校教育服务工作过程的策划和控制,负责教学设计和开发,以及理论教学工作的计划、制定与分解目标。 |
4)负责教学大纲、计划、课程设计、原有专业建设的组织审核与修订、确认工作。 |
5)负责对教学全过程和学生学习效果的检查、测评、分析、考核工作。 |
6) 负责教学管理。 |
7)负责学生学籍与成绩管理(包括联合办学范畴)。 |
8)负责图书馆建设与管理。 |
9) 负责对教学过程的安全文明监督管理。 |
10)负责校外办学点教育、教学质量的考核。 |
11)负责统筹各中心外聘教师招聘计划的制定、报批和考核。 |
12)负责学生毕业资格审核、报批及毕业证书的发放。 |
13)负责在校生满意度的调查,学生意见的收集和整理。 |
14)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专业指导和教学管理工作。 |
15)负责教学实训设备的管理与维护。 |
16)负责职责范围内记录表格的编制和记录的管理。负责涉及到本部门不合格项的纠正、改进,并将处理结果进行报告。 |
17)负责田径运动会的组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