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处是在校长的领导下实施教学与管理的核心业务机构。负责理论教学的组织管理和实习教学进程的安排与管理。主要职责是:
1 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和规定,负责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安排教师任课任务。核定教师工作量。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,组织制定和贯彻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,在调查研究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有关教学发展、专业工种,调整教学改革、改善办学条件等意见,经校委会决定后组织实施
2 、负责制定教学实施计划、教学进程计划、教学质量提高计划、实验室实习计划及编制总课程表并组织实施。
3 、组织各教研组学习贯彻有关教学文件,组织召开教学经验交流会,围绕教改开展教学研究活动,制定学期工作计划,组织教师编写各专业教学参考书,汇编教师的学术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,开展校际合作和教学经验、教学资料交流工作,定期组织听课评教活动,适当进行教学业务讲座。
4 、负责审批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和学期中教学检查,不定期的检查教师的备课和批改学生作业情况。
5 、负责教材的预定、采购、供应工作。组织讲义的编写、印刷工作。
6 、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, 检查教师的教学质量和考核教师的业务能力 , 组织教师的职称评定和教师聘任工作 , 负责对教师的管理与考评工作。
7 、负责组织学生期中、期末考试和新学期的补考。会同学生处对学生的奖惩提出意见。
8 、负责教师的工作量化考核和教学津贴的计算、申报工作。
9 、领导实训中心、实习工厂、实操室等工作。
10 、组织学生各项考证的报名、考试、验证发证工作,做好考证前的辅导培训工作。 |